现在捐赠

关于遗嘱的共同体立法

了解遗嘱的不同类型、要求以及与遗产的区别。
更多信息,请参见下文

遗嘱的类型有哪些?

在西班牙,有必要考虑到根据一些自治区(如加泰罗尼亚、巴斯克地区或纳瓦拉)的立法而授予的遗嘱的有效性。但仅限于《民法典》,有两种基本的遗嘱类型,在这两种类型中,你可以将你选择的非政府组织作为继承人。

1.普通遗嘱

ǞǞǞ 开放的意愿 在公证人面前进行,公证人就程序提供建议、了解内容、通常起草程序并对程序的合法性负责。 你可以在你的遗嘱中选择你想支持的事业,公证处可以帮助你把它作为继承人列入遗嘱,或指定你想做的慈善遗赠。此外,公证员或在公证处继任的人有义务一直保留原件,必要时可发放副本。虽然它被称为 "公开",但它是完全保密的,除了你作为遗嘱人,公证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其内容,直到死亡。公证处只通知司法部(Registro General de Actos de Última Voluntad)存在一份由立遗嘱者在该日期立下的遗嘱,但不提供任何进一步的细节。

公开遗嘱是最可取、最安全、最方便和最广泛使用的遗嘱形式。其费用约为40欧元,公证费是由政府在国家层面上监管的事项。

要查找您附近的公证处,只需在以下页面搜索 本网站.

另一种常见的方式是 封闭性的意愿公证处不需要披露你的最后遗嘱,但你声明它包含在一份密封的文件中,并交给公证处。公证员对该行为进行授权,并保管好密封和封存的纸片。由于缺乏法律专家的建议,这是个危险的遗嘱,而且,比以前的遗嘱成本更高。 它的实际作用不大,但也可以通过这种方法将一个非营利组织纳入你的遗嘱中,或以其名义留下一笔团结的遗赠。.

这一类中的第三种方式是 全息意志 这将以你自己的笔迹起草。它必须符合某些最低限度但不可缺少的手续(日期、明确的意愿、最后的签名......)和。 在选择与一个或多个非营利组织合作的情况下,必须将他们列为继承人,或以书面形式说明你希望捐赠的团结遗产。.为了有效,它需要在遗嘱人死亡时进行司法干预的特殊程序。它有时是一份危险的文件,因为它缺乏建议,而且由于随后的司法程序,它的费用比另一份文件要高。

2.特别遗嘱

军方证明。 为战时军队雇员设计。

海上将。 船员或乘客在船上进行的。

在外国立的遗嘱。 由西班牙公民在本国领土外,根据其所在国的法律,或在西班牙外交或领事官员面前,根据西班牙法律作出的。
立遗嘱的要求

与人们普遍认为的相反,立遗嘱是一个相对简单而又意义深远的举动。它不仅能让您保护您的亲人,还能让您有机会将一个或多个非政府组织纳入其中,以便在未来继续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要做到这一点,有两个基本要求。

  • 年满14岁以上。
  • 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拥有自己的能力。如果是由当时有能力的人做出的,即使他或她后来失去了精神能力,也是有效的。

在特殊遗嘱的情况下,鉴于其特殊性,订立遗嘱的可能性是非常偶然和有限的。至于其他方面,每一种不同的方式都有一定的正式要求。

开放的意愿。
如果是在公证处办理,作为立遗嘱人,你必须带着你的国民身份证件去公证处,这是确认你身份的必要条件。在这个要求之后,你必须表达你的最后意愿,即向公证员解释你希望如何分配你的资产。如果你已经想到你想与在你生命中感动你的事业合作。 你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非营利实体作为继承人你也可以将你的部分资产捐赠给你选择的组织。

我们可以根据法律以最适合自己的方式,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条件很简单,就是要由遗嘱人自己完成。

在向公证处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基础上,公证处将按照法律手续起草遗嘱。遗嘱起草完毕后,公证员将宣读该文件。如果你作为遗嘱人同意,你就签字,从而表达你的同意。开放式遗嘱是最常见和最安全的遗嘱类型,因为在起草过程中,公证员可以澄清你作为遗嘱人的所有疑虑,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
封闭式遗嘱。
这是常见的遗嘱类型,结合了全息遗嘱的保密性和公开遗嘱的优点。遗嘱人必须到公证处,但在表明身份后,他/她只需将装有遗嘱的信封交给公证处,并说明是用自己的笔迹还是用机械方式写的。对于这种方式,如果你选择在你的遗嘱中包括一个非营利组织。 你应该把它和你的其他遗嘱一起写。.公证员会起草一份交接记录,然后宣读记录,由公证员和你作为遗嘱人签字。公证员不知道契约的内容。
全息的意志。
民法》规定,全息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笔迹完整书写,并由遗嘱人签名,包括书写日期(日、月、年)。如果全息遗嘱是在电脑上打的或写的,或者是由其他人写的,则不被视为有效。它必须写在纸上,并使用biro(不是用铅笔或任何其他可擦除的工具),以通常的笔迹和签名,没有擦除或行间书写。

遗嘱的类型有哪些?

继承性

我们把遗产理解为 "在一个人死后不灭的一系列资产、权利和义务"。但同样重要的是,团结并没有熄灭,而是继续具体体现在您在遗嘱中包括的、您一生都支持的非营利组织的项目中。

遗产的分配由你作为遗嘱人自由支配。然而,在每次分配中,《民法》规定你有义务将一定比例的资产留给某些亲属--强制继承人或合法继承人,这相当于所谓的合法义务。遗产不仅包括严格意义上的继承,还包括生活中的所有捐赠。

在死亡时留下后人的情况下,这套由遗产加捐赠组成的资产被分成三等份。

  • 严格的合法性 是指不能自由处置的三分之一的资产,这些资产将归属合法的继承人,也叫强制继承人。它在子女之间平均分配,如果其中一人去世,他后来的后代按代表权继承,即按世系继承。
  • 三分之一的改进这一部分也不是可以自由支配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用。法律规定,改良的三分之一必须在子女和后代之间分配,但不一定是平等的。有可能使一些儿童比其他儿童受益。
  • 不受限制的第三部分 是指你作为遗嘱人可以留给任何你选择的人的部分,无论是家人还是其他,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包括任何非营利组织。如果世界上有一个或多个你一直觉得认同的非营利事业/实体,你可以在了解他们的工作后,选择将其纳入你的遗嘱。这部分遗产不会被征税,因为非营利实体是一个法律实体,不需要缴纳遗产税,而且从遗产中获得的收入免征公司税,因为它是一个宣布为公共事业的非营利实体。

在结婚的情况下,你的妻子或丈夫至少有权获得三分之一的改良用益权。

然而,如果你死后没有后代,但有长辈(父母或祖父母),他们有权获得一半的遗产,作为保留份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的丈夫或妻子在死亡时仍然活着,他/她有权获得一半遗产的用益权。

死后没有长辈或后代,但有丈夫或妻子的人,必须给予他或她三分之二的遗产用益权。

这一规定在一些自治区有例外,如在纳瓦拉只有正式的合法份额(只需提及合法的受益人即可,无需给他们留下资产),或在加泰罗尼亚只有四分之一,而且只对后代有利。巴利阿里群岛、巴斯克地区和阿拉贡地区也有相关规定。

如果我不立遗嘱会怎样?

请记住,遗嘱只是一种行为,让你自由选择如何分配你的资产。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被认为是无效的,或者在其他情况下(例如,如果继承人先于你这个立遗嘱人,或者没有包括所有强制继承人),法律会确定谁是死者的继承人。

  • 首先子女和后代(孙子女只有在父母去世或不能或不愿意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况下)相对于父母和长辈,没有任何基于性别、年龄或亲子关系的歧视。
  • 其次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则由父母和学位最近的长辈担任。如果父母不在世,则由祖父母继承。
  • 排在第三位的是配偶,在没有后代和长辈的情况下,在兄弟姐妹之前继承。
  • 最后所谓的领养人,兄弟姐妹(平分继承)、侄子、侄女、叔叔、姑姑和舅舅。在没有上述情况的情况下,四等以下的其他亲属(表兄妹)可以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就不可能继承超过四级的亲属关系。

在不具备上述所有条件的情况下,由国家继承,尽管在一些自治区,恰恰是由各自治区继承。这一顺序在一些自治区是不同的,如巴斯克地区和纳瓦拉地区。如果你没有亲戚或爱人在未来与你分享遗产,你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非营利组织作为普遍继承人,并将你的所有资产分配给继续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为了证明继承人的地位,有必要证明死亡,并进行无遗嘱继承人的申报程序,该程序可以是司法的或公证的,其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比遗嘱的费用高。

遗产
作为遗嘱人,除了指定继承人,即指定接受一般资产和权利的人之外,你还可以将特定的资产或权利留给某个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这些资产可以是一种资产(房地产、汽车、艺术品、珠宝等),也可以是一种权利(一种利益、债务的收回、遗产的百分比等)。你也可以以遗嘱人的身份遗赠不在你遗产中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必须从遗产中为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购买资产(例如,"从银行账户X,为X人购买一辆车")。

遗产的特殊性在于它有一个限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损害被迫继承人的合法权利。此外,它们必须由意愿授予,而且必须明确说明。

如果你决定在你的遗嘱中包括任何非营利组织,重要的是你要与他们团队的人分享你的决定,这不仅是为了核实他们的身份信息,也是为了确保你的遗嘱得到执行。此外,你将能够更直接地了解他们的工作。
有关遗嘱的法律

在立遗嘱时,最明智的选择是在公证员面前立遗嘱,因为公证员有义务按照你作为遗嘱人的意愿来起草遗嘱,他或她必须调查、解释并适应法律制度。你也可以事先咨询律师,让他或她就更具体的问题向你提供建议,但这种建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排除公证处要进行的工作。特别是,由于继承现象的复杂性,如各自治区遗嘱法的特殊性,公开遗嘱是可取的。

在西班牙,有一个普通的民法,主要是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然而,某些民事事项是由一些具有民事立法权的自治区来管理的,普通法成为附属适用法,优先考虑这些自治区现有的法规(临时或特别民法)。

这种特殊的福尔法或民法的适用,有时是由于该人的民事关系(1),有时仅仅是由于在福尔法适用的地区订立了遗嘱这一事实。因此,它是一种属人或属地法。出现了各种与自治区有关的问题。

  • 语言。 民法典》第684条规定,遗嘱必须以遗嘱制定地的至少一种官方语言制定。
  • 联合会。 有些自治区不接受这种做法(《民法》第669和773条),如巴利阿里群岛和加泰罗尼亚。在其他自治区,共同遗嘱是被接受的,所以民法的禁止规定并不适用。这些地区是阿拉贡、巴斯克地区、加利西亚和纳瓦拉。
  • 托管服务这是允许遗嘱人指定一个人在遗嘱人死后负责分配其遗产的数字。如果有一个或多个非营利组织希望在你死后继续合作,你应该告知此人你希望把他或她纳入你的遗产。

民间邻里关系。 在民事问题上,它是个人与自治区法律体系之间的联系。如果一个人获得了一个民事邻里关系
(例如在阿拉贡),它受制于阿拉贡自治区的立法。
该社区。通过出生、血统或居住获得(通常为10年)。
共同体的居住地,尽管有明确的声明就足够了 2)。

共同意愿。 它是由两个或更多人授予的。在一些地方,它只指配偶,但在其他地方,它可以是配偶,也可以不是,甚至可以是2个人以上。他们不一定要互相指定为继承人,但在实践中这是最常见的。

德信。 这是在遗嘱中指定一个或多个人以安排其继承的行为。团结的遗产电话:902 010 609

阿拉贡
阿拉贡州立法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规定是1999年2月24日的第1/1999号法律,内容是关于死亡原因的继承权。

在阿拉贡颁发的公证遗嘱中,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需要证人的介入。这一规则是地域性的,而不是个人性的,这意味着它不仅适用于在阿拉贡立遗嘱的阿拉贡人,而且也适用于在阿拉贡境内授予公证遗嘱的任何人。

这一规定的特殊性并不是因为它是唯一制定这一规定的社区(事实上,《民法》也是这样规定的),而是因为它是第一个这样做的联邦立法,比其他自治区更早。

应该指出的是,在阿拉贡,也有可能订立共同遗嘱①,也就是说,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在一个行为和一个文书中订立的遗嘱。有关共同遗嘱的规则是个人性质的,也就是说,无论阿拉贡人在哪里立下遗嘱,它们都 "伴随 "着他/她,这与我们刚才指出的有关证人的情况不同。

作为一种好奇,应该指出的是,如果设保人之一不是阿拉贡人,只要他/她的法律不禁止,就可以这样做。因此,阿拉贡人与受《民法》、加泰罗尼亚或巴利阿里法律约束的人所立的共同遗嘱将是无效的。

共同意愿。 它是由两个或更多人授予的。在一些地方,它只指配偶,但在其他地方,它可以是配偶或非配偶,甚至可以是两个以上的人。他们不一定要互相指定为继承人,但在实践中这是最常见的。
巴利阿里群岛

在群岛上生效的立法包括9月6日的第79/1990号法令,该法令批准了《巴利阿里群岛民法汇编》的修订文本。

从其继承法中可以强调两个问题。

  • 在公证处执行的遗嘱中,有证人在场。1990年的法令规定,不需要证人,但规定了例外情况:"当公证员不认识遗嘱人时"。
  • 遗嘱的数字(1),类似于加泰罗尼亚继承法的数字。

在继承人制度问题上,也遵循与加泰罗尼亚法典类似的标准,明确指出继承人制度是遗嘱有效性的一个基本要求。然而,巴利阿里群岛的法规对其领土进行了区分。因此,继承人制度的要求适用于马洛卡岛和梅诺卡岛,但不适用于伊比沙岛和福门特拉岛,那里规定,即使遗嘱和继承协议(2)不包含继承人制度或后者不包括全部资产,也是有效的(第79/1990号立法令第69.2条)。

(1) 编纂。 这一制度在加泰罗尼亚、巴利阿里群岛和纳瓦拉地区得到了保留。为了给它下定义,我们可以说它是一个简短的最后遗嘱和遗嘱处置,没有继承人的机构,以部分改革或增加遗嘱。换句话说,它就像遗嘱的一个附件,使遗嘱更加完整。

(2) 继承公约。 像任何契约一样,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的契约或意志协议,作为继承,它指的是阐明对一个或多个签约方的任何处置的契约。其内容可以是多种多样的:缔约一方可以放弃对另一缔约一方的继承权,可以对第三方进行处置,等等。

加泰罗尼亚地区
管理规范是1991年12月30日的《加泰罗尼亚继承法》。

这些规定中出现的两个主要观点是:继承权的统一性和继承人制度的基本性质(加泰罗尼亚语为hereu)。这意味着因死亡而产生的继承是凭借一个单一的头衔授予的:继承人是被要求继承死者一切的人,并关闭了自愿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同时出现在同一继承中的可能性。

继承人的制度是遗嘱的一个基本条件。否则,它将是无效的,"但受托尔托萨法约束的人所授予的除外"(《加泰罗尼亚法典》第125、136条)。

加利西亚
此事由6月14日关于加利西亚民法的第2/2006号法律规定(第十篇:死亡继承,第181条及以下)。

作为特色,我们可以指出,在公证员面前执行遗嘱时不需要证人的其他法律制度的一般规则被遵循。该自治区也遵循阿拉贡的共同遗嘱制度(1),明确规定了这一规则的个人性质,在第188条中指出 "在加利西亚或在其之外",但尽管如此,它的不同之处在于,当共同遗嘱由配偶双方授予时,有一个好处,即明确规定他们可以进行共同处置(他们中的每一个人作出自己的处理)。这种进行共同处置的可能性只保留给已婚夫妇。

另一方面,第243条使合法份额减少到遗产的四分之一,与西班牙其他地区的一般规则不同。

共同意愿。 它是由两个或更多人授予的。在一些地方,它只指配偶,但在其他地方,它可以是配偶,也可以不是,甚至可以是两个以上的人。他们不一定要互相指定为继承人,但在实践中这是最常见的。
纳瓦拉
在《纳瓦拉汇编》的第184至205条法律中对其进行了广泛的规定。

在谈到纳瓦拉的立法时,必须提及关于 "Mandas pías "的第 187 号法律(1),该法律规定:"在公证人、巴洛克教士或其他受戒教士或牧师面前立下的公开遗嘱中,必须记录立遗嘱人关于是否希望下令进行虔诚或慈善委托的警告"。

这条戒律的意义在于,今天 "虔诚的任务 "这一概念可以从广义上理解,包括各种具有虔诚或慈善目的的处置。

由于这种类型的条款作为一种回忆,作为一种法律或司法事实而存在,因此这种警告是强制性的。否则,不包括任何提及虔诚任务的遗嘱将是无效的。 您可以将您不再与我们合作时选择合作的非营利组织包括在内。这种类型的捐款是对你和非政府组织为使世界变得更加公平所做努力的重要支持。

另一方面,在纳瓦拉,和其他自治区一样,有可能授予联合(2)或 "兄弟 "遗嘱,它遵循阿拉贡模式,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没有任何婚姻或亲属关系。纳瓦拉还对 "遗嘱附录"(3)进行了规定,它是对遗嘱进行补充、完善或修改的一种方式,而没有撤销遗嘱。

在纳瓦拉,遗嘱不一定要包含继承人的机构才有效,这与其他制度不同。事实上,遗嘱人可以用遗赠的方式分配他的全部遗产。

在这个意义上,第219号法律包含了一个关于按比例分配遗产的特别规定。在纳瓦拉,继承人可以选择以金钱或物品的形式给受遗赠人一定比例的份额。

(1) 虔诚的差事: 这些是遗嘱的处置,一个人通过这些遗嘱命令或指导分配某些物品或金钱,以利于虔诚的机构或组织。

(2) 共同意愿。 它是由两个或更多人授予的。在一些地方,它只指配偶,但在其他地方,它可以是配偶或非配偶,甚至可以是两个以上的人。他们不一定要互相指定为继承人,但在实践中这是最常见的。

(3) 遗嘱。 这一制度在加泰罗尼亚、巴利阿里群岛和纳瓦拉地区得到了保留。为了给它下定义,我们可以说,它是一个简短的最后遗嘱和遗嘱处置,没有继承人的机构,以改革或部分增加遗嘱。
换句话说,它就像遗嘱的一个附件,使遗嘱更加完整。
巴斯克地区
继承问题由1992年7月1日颁布的关于巴斯克地区民法的第3/1992号法律规定。

hil-buruko遗嘱因其传统而脱颖而出,它与普通法中所谓的死亡危险的遗嘱没有太大差别。

这就是在立遗嘱人即将面临死亡危险的情况下,在三个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有效遗嘱的可能性。如果此人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没有死亡,这份遗嘱就会失效,因为据了解,他/她将能以 "更平静的心态 "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如果他在这段时间内死亡,将有一个新的3个月的时间,以程序法规定的形式订立遗嘱。